1、政府单一主体管理模式以及角色的缺位
当前,我国智慧社区体育服务建设人处于探索阶段,在初步发展时期存在参与主体较为单一、权责不明、分工不明确等问题,建立系统、科学的公共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所以,为满足社区群众对体育的需求,国家体育总局在年颁布了建设智慧社区体育服务文件,在该文件中对该项工作各个部分做了详细规定,并在部分地区进行试行。
以体育总局为领导,省、地市体育管理部门为辅助,形成三级联动机制,进行智慧社区体育建设。从项目顶层设计到技术单位筛选作出明确规划,为建设社会社区体育中心新模式做出巨大努力。在初步实行中,政府在此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过于突出,和当前智慧社区体育发展现实有一定矛盾。
政府不能在此过程中作为统领者的身份而存在,考虑到智慧社区体育建设面向群众广泛且具有一定复杂性,所涉及到的主体具备多元化,不同角色之下对利益的诉求存在差异。加之政府当前主要以服务型的身份进行宏观管理,因此,在智慧社区体育后续实施工作中,政府无需进行过多干预。同时,政府简政放权政策,要求政府将部分权力放给市场与社会,发挥出市场、社会的自我管理与调节能力,促进智慧社区体育管理向多中心服务组织模式转换,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机融合与互补。
2、智慧社区体育平台尚未完善
当前国家体育总局智慧社区体育管理与服务初步建立,体育数据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基本搭建完毕,其中包括体育信息监控系统、智能健身系统、运动环境系统三大部分,能够根据不同环境、锻炼主体进行体育运动效果的实时监测与反馈。但是,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几点不足,首先,在资源整合上尚未突破信息壁垒。
智慧社区体育服务的建设需要多个管理部门的参与,因此在信息共享上不可独占,需要进行各部门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但当前我国智慧社区体育服务平台并未和其他社区其他部门平台进行连接,在信息管理上处于一种较为封闭式的管理;其次,地区信息化部均衡。
中国各省市社区体育服务建设不均衡,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并未在体育建设上的智能化与信息化,智慧社区体育服务推行遇到一定阻碍;最后,智能化社区体育服务推行存在一定困难。考虑到中老年且文化水平较低的人群在使用过程中对智能化设备难以得心应手,对于智能平台的应用较为抵触,所以智慧社区体育服务推行存在一定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