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南昌教育局
近日,南昌印发
《南昌市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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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年
南昌将启动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
遴选2-3个条件较好的县(区)
作为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县(区)
试点对象为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
其他县(区)积极筹备,适时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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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
逐步扩大中小学开展游泳教育的比例
原则上每年递增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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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年
全市中小学全面开展游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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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条件成熟时
将游泳纳入中考体育选考科目
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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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引导和鼓励中小学生学习游泳安全知识、掌握游泳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五育并举”,以开展游泳教育为抓手,聚焦学生体质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协同育人,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彰显省会责任担当。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作为第一要求,建立健全游泳教育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加强风险管控,确保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坚持“学”、“防”结合的原则。把学游泳与防溺水有机结合,在培养学生游泳技能的同时,加强预防溺水、游泳安全、溺水急救等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教育。
(三)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当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科学制定规划,不断创造条件,积极探索校内游泳教育与校外游泳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破解游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多种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社会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