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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发布《[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1-3-3、X2-2-1、X2-2-2、X2-3-1等地块规划调整》、《[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05-19、05-25等六个地块规划调整》、《[白花地区]法定图则01-10、01-11、04-05、04-06地块局部调整规划研究规划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公明田寮-玉律片区]规划中,经过调整后,原先为整块的60班小学用地05-26地块,拆封成新05-26和05-33规划60班小学,上盖连廊进行连接。原公园绿地05-19和公共绿地05-33是分开的,调整后新的公园绿地05-19,给这个区域提供了更为规整的一块公园绿地。
[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05-19、05-25等六个地块规划调整
为加快田寮小学改扩建项目建设,拟对[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05-19、05-25、05-26、05-31、05-32、05-3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相关地块规划情况如下:
05-19地块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和二类用地性质未作规定,配套设施“停车场(80个)、应急避难所(室外)、文体广场(含羽毛球场等)、公共厕所”,备注为“——”。
05-25地块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容积率、配套设施和二类用地性质未作规定,备注为“现状保留”。
05-26地块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和二类用地性质未作规定,配套设施“小学60班、应急避难所(室内)”,备注为“——”。
05-31地块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容积率、配套设施和二类用地性质未作规定,备注为“现状保留”。
05-32地块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S2),容积率和二类用地性质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文体广场”,备注为“现状保留”。
05-33地块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公共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和二类用地性质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田盛路(同观大道-龙湾路)及龙湾路(田亭街-田湾路)优化线位,道路红线宽度和等级均不变。
(二)05-19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三)05-25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东侧利用现状道路与05-26地块共同设置公共通道”,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四)05-26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平方米,备注“与05-33地块合设60班小学,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通过龙湾路上盖连廊进行连接;西侧利用现状道路与05-25地块共同设置公共通道”,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五)05-3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六)05-3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七)05-3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调整为平方米,备注“与05-26地块合设60班小学,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通过龙湾路上盖连廊进行连接;南侧设置公共通道”,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地块规划调整
为做好规划用地的精细化管理,根据《深圳市蓝线优化调整方案()》,拟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1-3-3、X2-2-1、X2-2-2、X2-3-1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1-3-3地块用地性质为绿地水域(G1E1),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和配套设施项目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X2-2-1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和配套设施项目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X2-2-2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和配套设施项目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X2-3-1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项目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备注为“规划”;
规划公共绿地一,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和配套设施项目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规划公共绿地二,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和配套设施项目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结合水域及道路线位优化调整其两侧绿地地块、东长路与东明大道交叉口南侧、东长路与光明大道交叉口北侧边界并核定用地面积,用地性质按《深标》表述相应调整为公园绿地(G1)、水域(E1),其他规划条件不变;调整后将地块南侧市政道路结合道路命名落实为光明大道,道路宽度和等级不变。调整后各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X1-3-3-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和配套设施项目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X1-3-3-2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和配套设施项目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X1-3-3-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和配套设施项目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X1-3-3-4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和配套设施项目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X1-3-3-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和配套设施项目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X2-2-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和配套设施项目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X2-2-2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和配套设施项目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X2-3-1-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项目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备注为“规划”;
X2-3-1-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和配套设施项目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白花地区]法定图则地块局部调整规划研究规划调整
为保障消防加压泵站和给水加压泵站工程实施,拟对[白花地区]法定图则01-10、01-11、04-05、04-06地块进行局部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白花地区]法定图则,01-10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交通场站用地(G4S4),地块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为自行车停车场(库)、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厕所、应急避难场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规划。
01-11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文体设施用地商业用地(GIC2C1),地块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为便民服务站、公交首末站、邮政所、社区警务室、公共充电站、文化活动中心、社区菜市场,备注规划。04-05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地块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为白花给水加压泵站,备注规划。
04-06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他公共设施用地(U9),地块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为城市给水、排水、再生水泵站,备注现状。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道路调整
结合白花园路道路已批工规方案及实际建成情况,拓宽白花园路,将01-10地块西侧平方米用地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
(二)用地调整
将01-10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供应设施用地(U1),结合白花园路道路调整情况,用地面积调整为平方米,配套设施调整为“给水(含消防)加压泵站”,备注规划。01-11地块配套设施新增“自行车停车场(库)、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厕所、应急避难场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将04-05地块拆分为2宗地,分别为04-05-1、04-05-2地块,其中04-05-1地块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广场用地(G4),无配套设施,其他规划条件不变;04-05-2地块用地面积为平方米,配套设施取消“白花给水加压泵站”,其他规划条件不变。04-06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U),配套设施取消“城市给水、排水、再生水泵站”,备注规划。
(三)组团调整
BH01组团配套设施配置新增1处给水(含消防)加压泵站,建筑面积以政府相关批复为准,独立占地。
调整前:
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