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陕西省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仍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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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6日消息,年11月17-2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统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分6个小组对6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73所(个),其中小学31所,初中16所,一贯制学校7所,完全中学4所,教学点10个,特教学校5所。督导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仍然比较严重

6个受检县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有42所学校超过人,其中有17所学校超过人。安康市汉滨区独立校区在校生人数最高达人,延安市宝塔区独立校区在校生人数最高达人。6个受检县有个小学班级超过55人,最大班额为65人;有59个初中班级超过60人,最大班额为65人。不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号)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号)中有关学校规模、班额设置的标准规定。

(二)部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仍然偏低

6个受检县共有84所小学、28所初中的占地面积不足,共缺万平方米;有27所小学、7所初中的校舍建筑面积不足,共缺5.2万平方米。部分学校功能室不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偏低;部分学校生活设施不完善,仍有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饮水、淋浴、冲水厕所不能满足学生需求。不符合《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陕教发〔〕39号)中有关基本办学条件、生活条件的规定。

(三)部分县仍然存在择校现象

部分受检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落实不到位,适龄学生选择跨学区入学。部分农村学校、教学点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与城镇学校存在明显差距,使得生源向城区重点学校集中,“城市挤、农村弱”问题突出。个别地方民办义务教育体量较大,存在“民强公弱”、催生民办学校“择校热”问题。年延安市宝塔区公办学校择校人数为人。不符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0号)中有关“努力办好乡村教育,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48号)中有关缓解“择校热”的规定。

(四)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普遍存在

6个受检县共缺少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分别为87人、人、90人、人。不符合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72号)第四条“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中小学教师资源,确保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等课程,以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规定。

(五)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缺乏长效保障机制

年,全省个县级单位(不含省直学校、市直学校)中,仅有37个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部分县对公务员发放奖励性补贴时未考虑中小学教师。不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4号)中“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规定。

(六)少数学校校园安全管理仍有漏洞

部分县的少数学校存在监控室无专职人员管理、无值班情况记录、学校保安人员不能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学校操场上方有超高压电线经过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35号)中“完善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在校园主要区域要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有条件的要安装周界报警装置和一键报警系统,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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