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委1号文件全文红韵

近日,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年江苏省委1号文件,《关于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为全文。

关于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年2月17日)

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推动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农业农村延续良好发展势头。到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还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全省上下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三农”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三农”工作各项任务,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

做好今明两年全省“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脱贫攻坚、农村住房条件集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文明提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充分依靠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深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和十项重点工程,确保到年高水平全面小康在江苏乡村大地如期实现。

一、聚力精准施策,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1.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力实施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咬定既定脱贫目标,落实已有政策部署,确保元以下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省定经济薄弱村全部达标、12个重点帮扶县(区)全部退出。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全面排查解决低收入农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提高脱贫质量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两公告两比对四公示”“五签字五确认”程序,强化脱贫精准认定,确保脱贫结果经得起检验。

2.强化精准扶贫举措。支持重点帮扶县(区)大力培育优势特色扶贫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业生产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强化资产收益扶贫,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5+2”机制在产业富民中的示范作用。推进南北共建园区发展,加大南北共建力度。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力度,实施精准救助,提高低保实际补差水平。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措施,将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对“病残孤老灾”中完全失去生产能力的要加强政策兜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促进低收入残疾人如期脱贫。对分户贫困老人,强化子女履行赡养责任措施。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任务。

3.探索缓解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改革创新的衔接,各项政策优先向重点帮扶县(区)、重点片区和经济薄弱村倾斜。注重产业扶贫与资产收益扶贫相结合,积极通过物业租赁、资源开发和创办领办合作社等,拓宽经济薄弱村集体和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积极拓展扶贫投入来源,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扶贫。进一步明确脱贫不脱政策,加强对脱贫对象跟踪和后续扶持,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有效防止返贫。加大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探索建立缓解相对贫困的相关制度。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通过教育引导、改进帮扶、奖励激励等,探索建立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总结推广各地缓解相对贫困的有益经验。

4.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抓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管理,完善项目库,进一步健全脱贫攻坚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加强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与“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对接,强化全过程监督。改进脱贫攻坚督查,督促重点政策措施落实。强化扶贫资产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精准问责问效。关心关爱扶贫干部,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深入开展以“三查三治”为重点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树立真抓实干工作导向,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落实“四化”同步要求,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

5.编制完善实施方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优化镇村布局,科学合理规划镇域农村社区和村庄布点,充分体现集约、节约、便利原则,引导农户适度集中居住,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同步改进。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规划新建的要求,编制好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强化乡村整体特色风貌塑造,形成秀美田园风光和乡村景观。推动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尊重农民意愿,落实好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开展试点示范,实施一批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坚守工作底线,科学把握节奏,合理安排实施计划。苏南、苏中地区根据自身情况,积极有效推进农村住房条件集中改善。

6.有力有序推进建设。优先改善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优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妥善解决农村“空关房”“空心村”问题,支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举家进城入镇落户,充分尊重并引导有留乡意愿的相对集中居住。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立健全管护和运营长效机制。在苏北地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政策倾斜。规划建设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7.增强乡镇集聚带动能力。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乡镇在乡村振兴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坚持“四化”同步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积极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提升乡镇吸纳人口、增加就业和综合承载力,加快建设发展一批具有集聚带动能力的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旅游文化名镇。培育一批具有山水资源、文化资源、产业特色的小城镇,推动发展成为有活力、有魅力的特色小城镇。

8.创新投入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资金作用,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补助和政府债券等资金。苏北地区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后获得的资金,统筹用于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和公共设施配套。涉及农民安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国家规定外一律减免。支持苏北地区通过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

三、坚持质量兴农,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9.优化提升粮食产能。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优化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举措,组织实施优质稻米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各地高标准建设优质稻米产业化示范基地,加快“苏米”品牌建设,继续开展“味稻小镇”建设,提升江苏稻米产业竞争力。稳定粮食产量,深化粮食种植结构调整,进一步调减非优势区低效粮食作物面积,继续实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和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推广优质专用品种和稻田综合种养等高效模式,提高粮食质量和效益。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

10.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建设项目优先向“两区”安排,两年新增高标准农田万亩。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允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内调剂,收益继续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强化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稳步提升耕地质量等级。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提高水、肥、药的利用效率。推进农业区域资源综合开发,加强机耕道、涵桥等农村田间道路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1.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实施8个千亿元级产业规划,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进设施农业集群集聚发展,深入开展园艺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优化畜禽养殖和屠宰加工布局,构建育繁养宰销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推动渔业健康发展,重点发展名特优水产。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加快“苏”字号农业品牌孵化,完善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创建整合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全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提升农业“走出去”“引进来”质量,办好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加快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

12.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完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到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支持重大原创性技术研究、农业重大新品种选育,支持智慧农业等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农业绿色生产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示范。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各类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载体建设,启动建设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实施技术创新项目。深入推进科技与农业对接,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促进农科教产学研协同推广。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步伐,稳步推进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到年农业机械化水平达86%以上。大力推进科技强农富民等工程,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农技耘”APP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不断提升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建设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

四、大力推进乡村建设,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13.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把加强乡村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施规划管理全覆盖。以县为单位抓紧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村落形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合理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分步实施、有序建设。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在村域内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统筹乡村地区各项设施建设。鼓励优秀设计单位和设计师下乡,开展农房设计方案图集编制,引导建设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具有时代特征的宜居农房。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14.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选择个左右的村示范带动,全面推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有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探索农村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行滚动销号制度,到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到年达95%。推动行政村村部、规模较大规划发展村庄、有乡村旅游发展等实际需求的村庄配建公共厕所。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一体化试点示范,到年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村占比70%。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到年底建成个美丽宜居村庄。建立地方为主、省级以上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对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等给予补助,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5.提升乡镇服务功能。着力实施乡镇功能提升工程,全面强化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等服务功能,使中心镇真正成为镇域行政管理、镇村治理、社会文化活动和便民为农服务的中心。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统筹乡镇站所改革,强化乡镇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乡镇有队伍、有资源为农服务。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特色、产城融合、功能配套,加快乡镇建设发展,有效增强乡镇集聚带动能力。根据乡镇实际承接能力,把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管理各类事项依法下放或委托给乡镇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延伸覆盖。有序推进被撤并乡镇集中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中心镇、重点镇和特色镇建设发展在用地和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供销社建设乡镇经营服务综合体。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16.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在苏南地区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其他地区逐步扩大实施区域和规模。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整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推广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和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到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农膜回收率达80%,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较年削减5%,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落实农村河长制、湖长制,继续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年全面完成太湖4.5万亩、滆湖2.3万亩网围养殖拆除任务。积极打造水美乡村和绿美村庄,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29%。

17.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按规定启动全省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工作,加快推进试点建设,分期分批开展试点村庄验收命名,省级培育70个左右特色田园乡村,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多样化的成果。将传统村落作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的优先支持对象,引导社会各界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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