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修订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

各区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商务金融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市场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场分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体育健身、体育培训市场秩序,化解体育行业预付式消费退费纠纷,切实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首都体育产业发展,市体育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将于年6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对《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BF--)和《北京市成人体育培训服务合同》(BF--)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BF--)(见附件1)和《北京市成人体育培训服务合同》(BF--)(见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广使用,注意收集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市体育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BF--)和《北京市成人体育培训服务合同》(BF--)同时废止。示范文本可登录“首都之窗”(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gx/46.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