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经年12月29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年5月1日起施行。
孩子们在清镇体育生态公园锻炼。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周永摄
作为我市首次“小快灵”立法,施行在即的《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有哪些特色亮点?具体将从哪些方面法治保障群众健身需求?日前,贵阳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贵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贵阳市体育局、贵阳市教育局负责同志分别就《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答记者问。
问:《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的立法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年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了《贵阳市全民健身规定》。该法规实施16年来,对规范、促进全市全民健身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提高市民身体素质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法规在执行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特别是近年来,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和健康需求,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对全民健身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战略”。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规划纲要》,明确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等内容。年7月,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行动(——年)》,将全民健身行动作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15个重大行动之一。年7月,国务院又印发《全民健身计划(——)》,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涉及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等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工作报告指出,适应立法新形势新要求,必须丰富立法形式,坚持既要搞“大块头”,又要搞“小快灵”,针对实际需要以“小切口”形式推进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而“小快灵”立法,就是针对群众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