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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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证券日报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青达环保公告编号:-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容诚协商确定具体报酬。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年8月,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22至-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2.人员信息截至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人,共有注册会计师人,其中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3.业务规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年度收入总额为,.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92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家上市公司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家。4.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5.诚信记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二)项目信息项目合伙人:闫钢军,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年开始为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亚厦股份、九牧王、欣贺股份、嘉亨家化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年开始为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青达环保、亚厦股份、盈趣科技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闫钢军、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3.独立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已就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前与我们充分沟通并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四、上网公告附件(一)《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二)《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3月22日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青达环保公告编号:-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年12月31日,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04元。截至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截至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49%。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二)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的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监事会意见公司于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三、相关风险提示(一)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二)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3月22日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青达环保公告编号:-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3亿元。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3月22日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青达环保公告编号:-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已于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宋修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0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4%。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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