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西流湖片区规划公示

6月10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住建局对棚户区改造规划方案公示。公示时间为年6月10日至年7月19日。

公示显示,项目名称为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以北西流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项目用地位置为璃达路、化路、湖西路、弯月路、逸航路、逸晨路、逸阳路和庆路八条城市道路所围合的区域。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4公顷(合.10亩),其中,村庄改造范国用地面积约.65公顷(合.75亩)。

用地规划分类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其中,规划范围内配置的公共设施主要有高中1所,初中2所,小学4所,幼儿园7所,医院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社区生服务站1处,文化活动中心1处,居住区综合体育中心2处,居住区级养老院1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7处,党组织工作用房3处,居住区商业中心2处,菜市场4处,邮政所2处,热交换站18处,开闭所10处,公共则所16处,母室2处,派出所1处,公共交通场站1处,每个独立店住、商业、商务、中小学及公共服务设施地块均宜设置变电室、垃圾收集点、机动车停车场(降)、非机动车存车处,每个独立居住、商业、商务地块均宜配建物业管理,每个独立居住地块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便民店、生活垃圾转运接驳点、通信综合接入机房、二次供水加压泵站。

郑州高新区西流湖片区规划公示原文: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以北西流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委托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用地位置:瑞达路、化工路、湖西路、弯月路、逸航路、逸晨路、逸阳路和重庆路八条城市道路所围合的区域

用地面积: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4公顷(合.10亩),其中,村庄改造范围用地面积约.65公顷(合.75亩)

用地规划分类: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共设施:规划范围内配置的公共设施主要有高中1所,初中2所,小学4所,幼儿园7所,医院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文化活动中心1处,居住区综合体育中心2处,居住区级养老院1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7处,党组织工作用房3处,居住区商业中心2处,菜市场4处,邮政所2处,热交换站18处,开闭所10处,公共厕所16处,母婴室2处,派出所1处,公共交通场站1处,每个独立居住、商业、商务、中小学及公共服务设施地块均宜设置变电室、垃圾收集点、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存车处,每个独立居住、商业、商务地块均宜配建物业管理,每个独立居住地块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便民店、生活垃圾转运接驳点、通信综合接入机房、二次供水加压泵站。

地下空间:地下空间使用功能主要为商业设施、配建停车和公共停车,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层数不大于5层,开发深度应小于地下30米;二类居住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层数不大于3层,开发深度应小于地下20米;中学用地、体育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层数不大于2层,开发深度应小于地下15米;小学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层数不大于1层,开发深度应小于地下10米。

公示内容:1.区位图2.现状图3.用地规划与地块编号图4.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5.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图6.控制指标表

公示期:年06月10日至年07月19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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