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临颍有序分批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有序分批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年46号)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目前我县疫情形势,经研究,决定在从严从紧管控前提下,有序分批恢复全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5月16日起有序恢复经营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场所

1.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药店、个体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水果店、快递网点、水电气暖和金融、通讯等便民服务网点等。

2.加油站、粮油店、理发店、孕婴店、干洗店、种子农资、兽医站、宠物店、汽车维修店、各类日用百货、文化文体用品和服装鞋帽纺织用品经营门店。

3.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售楼部等按照最大承载量的50%恢复开放。

4.各类餐饮服务场所恢复堂食服务,接待量不超过额定座位数的50%。

5.宗教场所按照最大承载量的50%恢复开放。

6.公园游园、景区景点(不包括室内区域)、室外体育场馆按照最大承载量的75%恢复开放。

7.公交车、城乡客运、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和班线恢复正常营运。

二、年5月19日起有序恢复经营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场所

1.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歌舞厅(KTV)、“剧本杀”“狼人杀”、电子游艺厅、台球厅、儿童室内游乐场、公共浴池、足浴店、美容院(养生馆、SPA馆、艾灸馆、美甲店、汗蒸馆、推拿按摩馆、美睫店、采耳店)等娱乐休闲场所,按照最大承载量的50%恢复开放。

2.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游泳馆、室内体育场馆等室内文体场所按照最大承载量的50%恢复开放。3.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托幼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教学。三、恢复经营的条件和程序(一)恢复经营须具备的条件1.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年8月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82号)的通知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2.实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承诺制,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个体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承诺书》。3.规范设置场所码,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和物品,定期开展场所消毒。落实顾客进店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提醒顾客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发现异常状况立即登记并上报属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4.加强员工管理,严格落实员工离临返临报备、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规范佩戴口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二)恢复经营的流程自即日起,经营者在自查符合上述恢复经营须具备条件的基础上,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恢复经营申请。申请方式由属地乡镇(街道)按照“灵活、便民、实用”的原则自行确定,不做统一要求,严禁“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可“边经营、边申请”和采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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